近日,在“5·15”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即将到来之际,成都市公安机关通报了一起具有典型意义的特大案件。该案涉案金额惊人,超过12亿元人民币,其犯罪模式已从传统的税务领域渗透到金融信贷环节,呈现出更为复杂和隐蔽的特征。
精心设计的“双向虚开”犯罪网络
根据通报,以犯罪嫌疑人巫某为首的团伙,其作案手法经过了周密设计和升级。他们并非进行简单的发票买卖,而是构建了一个环环相扣的“业务闭环”。团伙首先在成都及周边地区注册成立了近百家公司,这些公司并无实际经营业务,是典型的“空壳”状态。
犯罪活动的起点是瞄准了市场上那些有融资贷款需求,但自身资质或业绩不足的企业。巫某团伙与这些企业签订虚假的服务合同,在完全没有真实业务往来的情况下,为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。这些发票的唯一作用,就是帮助目标企业“包装”财务报表,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,从而骗取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更高的贷款额度。作为回报,团伙会按照发票票面金额的5%至6%收取所谓的“服务费”或“开票费”。
然而,开具发票会产生销项税,如果仅进行这一步操作,犯罪团伙自身将面临巨额的税款缴纳压力。为了完全实现非法牟利并逃避打击,他们采取了更为狡猾的第二步。该团伙又另行注册了超过120家空壳个体工商户,并利用国家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收优惠政策,在无真实业务的情况下,向自己控制的前述空壳公司虚开发票,用以冲抵成本、虚构进项,最终实现对外虚开发票业务的“零成本”或“低成本”运营,并将本应缴纳的国家税款非法侵占。
精准收网,维护国家财税金融安全
经过长时间的缜密侦查,成都公安机关经济犯罪侦查部门于2025年2月组织了集中收网行动。此次行动成果显著,一举捣毁了分布在全市的6个犯罪窝点,现场抓获包括主犯在内的犯罪嫌疑人10名。经查,与此案相关的虚开企业高达145家,涉嫌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超过2万份,价税合计总金额突破12亿元。目前,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。
办案人员分析指出,此案与传统“开票后走逃”的暴力虚开模式不同。犯罪团伙更具“商业头脑”,他们敏锐地捕捉到部分企业在融资过程中的“业绩包装”需求,将虚开发票的“服务”与金融信贷直接挂钩。同时,他们深入研究并恶意利用地方税收优惠政策,通过大量设立空壳市场主体,伪造出完整的资金流、合同流和发票流,使得犯罪活动更具欺骗性。其滥用个体工商户核定征收政策,搭建多层开票结构以逼近“零税负”的做法,极具危害性,给国家税款造成了巨额损失。
敲响警钟:净化市场与加强监管需双管齐下
这起特大案件的成功侦破,不仅是对犯罪分子的有力震慑,也为全国打击类似金融领域涉票犯罪提供了可资借鉴的侦查范例。它清晰揭示了一种新型犯罪生态:虚开发票犯罪正从单纯的偷逃税款,演变为服务于其他非法金融活动的工具,危害链条更长,波及面更广。
此案也向市场中的各类企业发出了明确警示。任何试图通过伪造业绩、虚开发票骗取贷款或融资的行为,都已触犯法律红线,不仅无法帮助企业良性发展,反而会将企业及其负责人带入刑事犯罪的深渊。诚信经营、凭真实业绩获取金融支持,才是企业行稳致远的正道。
成都公安经侦部门表示,下一步将继续深化与税务、金融监管、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作机制,针对这类“开票经济”乱象开展常态化、精准化的联合整治行动。通过强化数据共享、深化线索研判、加大打击力度,坚决遏制虚开骗税违法犯罪的高发态势,切实维护健康的税收秩序和金融市场环境,保障国家经济安全。